的男孩看起来很憨厚,就是小厮的模样,他尊敬地喊一声诺布的名字,又远远看向他所指着的方向:“这是丹巴的女儿扎扎。”
“丹巴…他妻子是那个外来的女人?”帅气的男孩又问。
明明只是稀松平常的反问,巴桑却像诺布干了了不起的事情一样,非常用力地夸奖道:“诺布真不愧是草原王子,记忆真好。”
他管诺布叫王子不是在夸张,而是诺布确实算得上是这片草原的王——诺布家很有钱,从元谋人时期开始就管理着这一大片草原,后来赚钱就疯狂购买土地使用权,用来放牧居住,所以这一大片土地都是诺布家的生产地。
他有地、有钱、衣食无忧,自然就是草原的王子。
可是诺布明显不吃巴桑舔狗这一套,拿起马鞭轻轻打了一下他的肩膀后,才接着说话:“原来这么漂亮的女孩叫做扎扎,我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她?”
“扎扎不爱出门,现在在草原上溜达,估计是被姐姐赶出来了。”巴桑回答。
“赶出来?”
说到这事,巴桑立刻换上八卦的眼神,低声说道:“扎扎的妈妈长着一副城里人的模样,性格温柔又体贴,丹巴平时没少夸她妻子的好话,我就纳闷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嫁到草原,今天才知道原来她是被拐卖后被受伤失忆,后被放羊的丹巴发现救下,两人在养病期间相爱结婚…”
巴桑还没说完,诺布却突然说话,打断他:“这可真是缘分。”
“如果扎扎的妈妈没有来到草原,我就没办法见到扎扎,对善良可爱的她一见钟情了。”
草原儿女真切坦率,哪怕是说起初恋也毫不避忌。
诺布肯定地说:“我和扎扎也有缘分,我一定要认识她,告诉她我爱上她了。”
巴桑:“不是,诺布,你等等…”
不需要巴桑出声阻止,因为诺布刚要上前结识池依依,就发现她已经驱马不知道去哪了,刚刚还站着天使般少女的地方空空如也,只有被马蹄踏平的草根证明着她确实存在着。
人去哪了?
诺布奇怪地朝周边走走,找不到人。
看着这么迫切、紧张的王子,跟在后面的巴桑默默闭紧了嘴巴,不敢把真相说出来了:什么狗屁缘分,今天早上,扎扎的本家派人来到丹巴家里,要把扎扎的妈妈带回大城市里去,可是有责任感的丹巴没办法丢开那么多羊,只能让扎扎的妈妈一个人回城市。
于是就在刚刚,扎扎的妈妈决定:只带一个女孩回家,另一个留在草原里。
虽然不知道要带走的女孩是谁,可不知道为什么,巴桑就是觉得诺布没戏了。
除非他也跟着扎扎一起去大城市。
池依依驱马回到家里。
还没靠近家,就有好几个小伙伴围上来,说:“你家来人了,还开着车,是大城市的人。”
“扎扎,你的姐姐要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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